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提升 物管業界須及早熟悉新角色
消防處正全力推動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相關附屬法例,以加強規管及執法效能,全面提升公眾消防安全。隨着相關修訂工作推進,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在樓宇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角色將更為清晰及重要。作為物業日常管理的前線把關者,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必須及早掌握相關要求,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協助提升樓宇整體消防安全水平。
為進一步加強物管業界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的新要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繼去年底與消防處聯合編製並推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小冊子後,近期再度聯手更新小冊子內容,推出第二版《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小冊子。新版小冊子以簡單易明的方式,為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提供實務參考,協助前線物管人員了解其在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裝置及設備監察、以及在消防裝置關閉期間的風險管理及火警演習等方面的角色和責任,以及早作好應對部署。

認識並及早處理消防隱患
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應積極發揮其專業角色,以配合消防政策發展及加強對消防安全的重視,不僅須協助及提醒業主/業主組織履行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包括適時委託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為物業公用部分地方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進行保養、檢查或維修,亦須依循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制定的《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及參考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行事。
新版小冊子除了清楚列明物管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角色及責任外,亦列出常見消防隱患,包括消防裝置被阻擋或欠缺保養、逃生途徑被鎖上或被雜物阻塞,以及防煙門被楔開等。小冊子亦列明「處理消防隱患四步曲」,包括即時記錄、了解情況及處理隱患、呈報消防處,以及配合調查及持續跟進,以協助物管團隊建立清晰、可追蹤及可覆核的處理流程。

加強監察消防裝置 妥善管理工程風險
法例規定,消防裝置及設備必須時刻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物管公司須統籌及跟進各項檢查與維修工作的進度及紀錄,並安排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最少每12個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為進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新版小冊子亦建議火警警報系統的檢查頻次應提升至每6個月一次。
物管人員亦應透過日常巡查,監察大廈消防控制板的狀態,特別留意有否出現供電中斷、故障訊號或系統被設定為靜音等異常情況。如發現消防系統有任何異常,應即時記錄並聯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跟進,直至系統回復正常。如消防裝置因保養施工或損壞而需暫停運作或關閉,物管公司須向業戶發出通知,以及採取適當消防安全措施,並保存完整施工紀錄。新版小冊子建議物管公司設立「消防工程日誌」,詳細記錄承辦商施工時間、施工範圍、臨時系統狀態及相關統籌安排,以防引發消防安全風險。

掃描二維碼查看「消防工程日誌」。
定期火警演習 提升大廈應變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不只是設備保養,亦包括提升業戶及前線人員的防災應急意識。物管公司應最少每12個月安排舉行一次實體火警演習,讓業戶熟習逃生安排,亦讓物管團隊測試應變及協調能力。小冊子提醒,火警演習前應進行風險評估、提前通知所有業戶、演習後作出檢討,並妥善記錄演習日期、時間、參與人數、演習流程、疏散所需時間、發現的問題及跟進安排,相關記錄亦應交予持牌物管人審閱及加簽。

細閱新版小冊子 及早掌握新要求
隨着消防法例修訂工作推進,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應及早熟悉相關措施和實務要求,按其管理物業的實際情況,檢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巡查紀錄、承辦商監察、消防裝置關閉安排及火警演習機制等。
我呼籲所有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下載並細閱第二版《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小冊子,及分發予前線物管人員作日常操作參考。監管局會繼續與消防處緊密協作,支援業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共同築牢樓宇消防安全防線,為市民大眾締造更安全、更安心的居住工作環境。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
黃江天博士
(只提供中文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