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於2022年初推出了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課程釐定了準則和要求,鼓勵物管從業員以自願形式參與監管局舉辦或認可的活動/課程,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以應付其物管工作的需要,並提升物管行業的專業地位及水平;而持牌物業管理公司也可藉計劃積極推動員工培訓工作,建立終身學習的良好文化及持續提升員工服務水平。
計劃年度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以曆年(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作為周年單位,所有級別的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均可參與。
認可參與時數及要求
計劃會根據「内容範疇」(劃分為「核心」和「非核心」)和「學習模式」(劃分為「正式」和「非正式」)兩項準則為市場上的培訓活動/課程作出分類及認可。
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參與的培訓活動/課程只要符合上述兩項準則,其出席有關活動/課程的時數均會獲計劃接納為「認可參與時數」。
於自願參與階段,計劃建議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持有人每年分別達至12及6小時的認可參與時數,並符合以下要求:
- 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持有人參與的「核心」活動/課程分別不少於8及4小時;
- 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持有人參與的「非正式」活動/課程分別不多於4及2小時;及
- 參與最少2小時在「核心」内容範疇內有關法例規管的活動/課程。
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於計劃年度如達至建議認可參與時數並符合所有要求,可獲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頒發證書以作嘉許。
- 實體參與的活動/課程以1小時作為計算單位;而網上參與的活動/課程則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
- 每次活動獲計算的認可參與時數上限為5小時;修讀課程則不設上限。
- 如課程的修讀期跨越計劃年度,應根據每年實際上課的時數計算。
誠信制度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會採用誠信制度接納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就其參與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申報有關活動/課程的資料及認可參與時數,但會作出抽查以核實有關持牌人有否實際參與相關活動/課程及取得應有的認可參與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