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活動/課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為推動鼓勵物業管理業界人士持續進修,與時並進,一直與不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行業團體合作,舉辦涵蓋不同範疇的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以加強業界的物業管理知識和技能。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可藉參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活動/課程(包括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而在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獲取認可參與時數。
計劃每年會預先認可由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及指定物管公司組織舉辦的活動/課程,並會於計劃年度內不斷更新,以供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參與及累積認可參與時數。
由政府或公營機構舉辦的活動/課程,以及受教育局監管的教育機構舉辦或經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資歷認證的課程,在計劃下會獲自動認可而無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預先進行審批,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於參與及有關活動/課程後可直接於監管局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推出的電子紀錄系統作出記錄。
成為計劃認可的活動/課程
申請程序
任何機構、團體或院校如欲為物業管理業界舉辦培訓活動/課程,並申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認可,請於活動/課程舉辦日期前最少一個月,填妥電子申請表格向監管局提交申請。
成功獲認可的活動/課程會載列於監管局持牌人系統的「認可活動/課程名單」內,以便持牌人參考並記錄參與資料及時數。
後續跟進
為確保培訓活動/課程的質素,主辦機構須於活動/課程完結後 14 天內,整理及總結參加者的意見(如有),並電郵至監管局專業發展部(pd@pmsa.org.hk),郵件標題請註明相關的活動/課程編號。如主辦機構目前未有收集參加者意見,請下載及使用監管局提供的問卷範本進行調查,並於上述限期內以監管局指定格式總結調查結果,以電郵方式提交予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