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於2016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肩負規管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及從業員和推動業界專業化發展的責任。

作為物業管理業的法定監管機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透過制定及執行一套要為香港物業管理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和協助物業管理業及其從業員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為市民提供更高質素的物業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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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運作,經費主要來自徵款及牌照費。徵款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及其下的《物業管理服務(徵款)規例》(第626A章)而徵收。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起,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亦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第626B章)向物業管理從業員及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牌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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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

致力提升香港物業管理業的專業和質素,使市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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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就行業的誠信、能力及專業水平,透過發牌規管、制定準則和鼓勵持續進修三管齊下的策略,與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業界團體協作,凝聚各方力量,提升物業管理業的專業地位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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