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守則

社會進步發展,公眾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期望及要求顯注提高。物業管理業必須與時並進、加強專業操守、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才可應對各㨾挑戰,朝專業化優質化邁步向前。

在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除發牌外,亦積極致力為業界制訂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就不同物管範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藉以提供一套的服務標準,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服務水平,同時亦增加業界工作規範的透明度及提高公眾對行業的認識,從而減少就物業管理服務的爭拗和投訴。

物業管理服務牌照持有人不會僅因違反操守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然而,在任何法律程序(不論該程序屬紀律處分、民事或刑事程序)中,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紀律委員會或法庭信納操守守則的條文攸關該程序中受爭議的事宜的裁斷,則在該程序中,該等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該等守則的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該事宜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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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先後發出多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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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2020/08/07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不同物管範疇發出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例如有關處理住宅噪音問題、會所設施管理、食水設施管理及處理簷篷工作等,供業界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