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活动/课程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会根据「内容范畴」和「学习模式」两项准则为市场上的培训活动/课程作出分类及认可。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参与的培训活动/课程只要符合上述两项准则,其出席有关活动/课程的时数均会获计划接纳为「认可参与时数」。

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亦可参与计划已预先认可的培训活动/课程而获取认可参与时数,当中包括: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为推动鼓励物业管理业界人士持续进修,与时并进,一直与不同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行业团体合作,举办涵盖不同范畴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加强业界的物业管理知识和技能。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可藉参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活动/课程(包括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而在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获取认可参与时数。

计划每年会预先认可由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及指定物管公司组织举办的活动/课程,并会于计划年度内不断更新,以供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参与及累积认可参与时数。

由政府或公营机构举办的活动/课程,以及受教育局监管的教育机构举办或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资历认证的课程,在计划下会获自动认可而无须物业管理业监管局预先进行审批,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于参与及有关活动/课程后可直接于监管局为持续专业发展计划推出的电子纪录系统作出记录。

成为计划认可的活动/课程

机构/团体/院校如定期为物业管理业界举办培训活动/课程,欢迎向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提出申请(电邮)认可相关活动/课程。成功获认可的活动/课程会被收录于电子纪录系统的认可活动/课程名单选项中,以便物业管理人牌照持有人记录其参与活动/课程的资料和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