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制度

物业管理服务牌照持有人须遵守《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及《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相关事宜)规例》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干犯违纪行为。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如有合理因由怀疑持牌人干犯违纪行为或不再符合持有牌照所须符合的任何订明准则,可对该持牌人进行调查。在完成调查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如信纳有证据倾向证明有关事宜,可决定对该事宜进行聆讯,并根据聆讯结果对相关持牌人进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