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目标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条例》)设立的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实施,发牌制度下的3年过渡期已于2023年7月31日顺利完结,香港物管业已步入物管公司及相关从业员均须持牌的全新世代。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制定一套合适及切实可行的发牌及规管事宜服务目标,包括:

服务 服务目标 2026年4月 - 6月
​​​​​​​达标比例
物管人牌照及物管公司首次牌照申请
  • 收妥牌照申请、所需费用及全部所需文件后的下一个工作天起计,物管人牌照申请的审批工作一般会于15个工作天内完成,物管公司牌照则于25个工作天内完成1
    (沿用现时安排)
100%
补领牌照/补领物管人证件
  • 收妥补领申请及所需费用后10个工作天内完成。(沿用现时安排)
100%
提供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登记册复本 收妥申请及所需费用后于10个工作天内完成。 未有接获申请
更新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登记册 新发出牌照或牌照续期申请获批出后于10个工作天内完成。 100%

持牌人更改所管理的物业数目及/或所聘用的持牌人数目于接获变更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 100%

经纪律聆讯后施加于持牌人的制裁命令:一般于持牌人收到有关制裁命令的通知及相关上诉期届满而未有提出上诉的情况下,1个月内完成更新登记册。 100%
更新持牌人名单 每3个月更新。 100%
查询 热线查询及一般不涉及联络其他持份者(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查询:85%于10个工作天内完成跟进2 96%

1. 首次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申请平均达标比例。
2 服务标准会按照完成服务所需的时间来衡量,由监管局于办公时间内收到资料当天的下一个工作天起计算。如查询涉及其他持份者的联络、跟进或回覆,处理查询时间可能会较长(即超过10个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