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自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推出以来,一直致力与本地、内地以至国际相关政府部门及物管业界团体交流合作,分享香港推行物管业发牌制度的经验,促进不同地区物管业界互学互鉴、协同发展,为业界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监管局与以下官方机构签订谅解备忘录,确立合作框架,并就物管政策、行业规管、人才培训及行业发展等范畴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物管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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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物业管理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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