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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會由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開辦,指明課程(第1級)及(第2級)各設一班,合共60個學額,擬定於2026年3月9日開課,並預期分別會於2026年9月30日(第1級)及8月26日(第2級)完成所有課堂與評核程序。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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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會由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開辦,指明課程(第1級)及(第2級)各設一班,合共60個學額,擬定於2026年3月9日開課,並預期分別會於2026年9月30日(第1級)及8月26日(第2級)完成所有課堂與評核程序。了解更多

強制驗樓計劃

 
物業外牆批盪及飾面剝落、窗戶鬆脫、結構構件外露、排水管滲漏或破爛等均是常見的樓宇老化問題,物業管理(物管)人員若遇到上述情況時,應適時向大廈法團反映並建議進行維修。屋宇署亦有推出不同的計劃,向業主就維修保養提供各項支援,例如「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等,物管人員可按實際情況向業主組織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推動進行維修工作。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當接獲屋宇署發出的法定通知後,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如該註冊檢驗人員認為樓宇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業主若不遵從有關通知,可被檢控。政府可代有關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然後向業主收回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監督費及徵收不多於有關費用20%的附加費。
 

強制驗樓計劃檢驗及修葺程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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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計劃」須由註冊檢驗人員包括其名冊內的建築師、工程師或測量師進行檢驗。註冊檢驗人員持有的註冊證載有該註冊檢驗人員的姓名和近照,以及註冊證的簽發日期、屆滿日期及註冊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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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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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專業發展講座短片教材:

屋宇署強制驗樓部高級結構工程師黃超洋先生講解「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規定、檢驗範圍、修葺程序及支援服務。

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有關短片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屬「核心」內容範疇的「非正式」活動,可獲取1小時的持續進修認可參與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