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三年過渡期完結
全港逾740間持牌物管公司及近12,000名持牌物管人
共同抱擁物管新世代

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於今天正式完結。監管局至今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為全港不同類型私人物業近 220 萬個單位提供物管服務。至於物管從業員,監管局已發出約14,3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9%,臨時牌照佔31%。扣除同時持有正式及臨時牌照或持有不同級別牌照的重複數目,已有近12,000名物管從業員領牌。

由2023年8月1日起,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必須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條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於過渡期後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須領牌的物管公司並未持有有效牌照,則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而行事;至於相關物管從業員,如無物管人牌照,即不得以持牌物管人的身分行事。如違反上述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及監禁兩年。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根據監管局掌握資料,現時已知於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已成功獲發牌。至於物管從業員領牌數目,與市場業界估計相約。」

黃主席補充:「為期三年的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順利完結,業界反應積極正面,標誌著香港物管業正式迎接相關物管公司及從業員持牌朝優質化專業化向前發展的全新物管世代來臨,令人鼓舞,充滿期盼。監管局會致力推動業界秉持『服務優質』、『行事持正』及『與時並進』三大核心價值,為市民大眾提供安居樂業的生活。」

黃主席強調:「物管業發牌制度得以順利落實過渡,實有賴物管業界同心協力配合,以實際行動展示對物管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持。我藉此機會代表監管局向一直支持和協助監管局履行法定職能的物管業界各持分者,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表示衷心謝意。展望未來,監管局會繼續肩負起牽頭和帶動的重任,提升物管業界的專業水平地位及鼓勵持續進修,推動業界可持續發展。」

監管局會於過渡期完結後作出巡查,確保物管公司合規守法。如發現有無牌活動或收到相關投訴,監管局會按《條例》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