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完结
全港逾740间持牌物管公司及近12,000名持牌物管人
共同抱拥物管新世代

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于今天正式完结。监管局至今发出超过740个物管公司牌照,为全港不同类型私人物业近 220 万个单位提供物管服务。至于物管从业员,监管局已发出约14,3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占69%,临时牌照占31%。扣除同时持有正式及临时牌照或持有不同级别牌照的重复数目,已有近12,000名物管从业员领牌。

由2023年8月1日起,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管理或监督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必须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条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于过渡期后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须领牌的物管公司并未持有有效牌照,则不得作为物管公司而行事;至于相关物管从业员,如无物管人牌照,即不得以持牌物管人的身分行事。如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0及监禁两年。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根据监管局掌握资料,现时已知于法例下须领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递交牌照申请并全数已成功获发牌。至于物管从业员领牌数目,与市场业界估计相约。」

黄主席补充:「为期三年的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顺利完结,业界反应积极正面,标志着香港物管业正式迎接相关物管公司及从业员持牌朝优质化专业化向前发展的全新物管世代来临,令人鼓舞,充满期盼。监管局会致力推动业界秉持『服务优质』、『行事持正』及『与时并进』三大核心价值,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

黄主席强调:「物管业发牌制度得以顺利落实过渡,实有赖物管业界同心协力配合,以实际行动展示对物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持。我借此机会代表监管局向一直支持和协助监管局履行法定职能的物管业界各持分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表示衷心谢意。展望未来,监管局会继续肩负起牵头和带动的重任,提升物管业界的专业水平地位及鼓励持续进修,推动业界可持续发展。」

监管局会于过渡期完结后作出巡查,确保物管公司合规守法。如发现有无牌活动或收到相关投诉,监管局会按《条例》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