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分階段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宣布,於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後(即由今年8月1日起),會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分階段向不同級別的物業管理(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強制要求參與持續進修,進一步推動業界與時並進,提升專業水平。

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會由202411日起須強制參與「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而物管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則由202511日起須強制參與。

「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自2022年初以自願參與性質實施,並以「曆年」(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作為周年單位,建議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持有人每年分別參與不少於12及6小時符合計劃要求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課程。每年參與時數要求在強制安排下會維持現有水平,而監管局會於每個相關曆年結算牌照持有人參與持續進修的認可參與時數。

就落實上述安排,由今年 8 月 1 日起,監管局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在所有新簽發及續期的物管人(第1級)牌照(3年有效期)施加條件,要求相關持牌人在牌照有效期屆滿之年(即 2026 年或以後)起計的上兩個「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年度,均須符合計劃每年指定的參與時數要求(即不少於12小時)(相關例子見表1)。

至於物管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由於強制參與的生效期由2025年開始,故監管局會就所有由今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新簽發及續期的物管人(第2級)牌照(3年有效期)施加條件,要求相關持牌人在牌照有效期屆滿之年(即 2026 年)起計的上一個「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年度(即 2025 年),須符合計劃指定的參與時數要求(即不少於6小時);而由 2024 年起新簽發及續期的物管人(第2級)牌照(3年有效期),監管局則會施加條件要求相關持牌人在牌照有效期屆滿之年(即2027年或以後)起計的上兩個「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年度,均須符合計劃每年指定的參與時數要求(即不少於6小時)(相關例子見表2)。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尚有20天便會完結,標誌著香港物管業即將迎接相關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均須持牌朝優質化專業化發展的物管新世代。監管局推行「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旨在推動物管人牌照持有人不斷增加知識和提升技能以緊貼時代步伐,與時並進,以應付物管工作的需要及迎接新挑戰,為客戶提供適切到位的優質物管服務,提升物管行業的專業地位及水平。」

有關監管局在「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舉辦或認可的專業發展活動/課程詳情,可於監管局網站查閱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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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分階段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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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同級別物管人牌照持有人的安排

1 — 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

  1. 新簽發牌照安排:

牌照簽發日期 牌照有效期屆滿日 須符合指定參與時數要求的計劃年度
(由1月1日至 12 月 31 日)
例子1 2023年8月1日
(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
2026年7月31日 2024 及 2025年
例子2 2023年7月31日
(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
2026年7月30日 2027 及 2028年
(監管局會鼓勵有關持牌人暫時以自願形式參與持續進修,直至其需要強制參與)
  1. 牌照續期安排:

牌照有效期屆滿日 續牌簽發日期 續牌有效期屆滿日 須符合指定參與時數要求的計劃年度
(由1月1日至 12 月 31 日)
例子 1
2023年9月1日
2023年9月2日
2026年9月1日
2024 及 2025年
例子 2
2026年7月30日
2026年7月31日
2029年7月30日
2027 及 2028年
​​​​​​​(監管局會鼓勵有關持牌人暫時以自願形式參與持續進修,直至其需要強制參與)

— 物管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

  1. 新簽發牌照安排

牌照簽發日期 牌照有效期屆滿日 須符合指定參與時數要求的計劃年度
(由1月1日至 12 月 31 日)
例子1 2023年8月1日
(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
2026年7月31日 2025年
例子2 2023年7月31日
(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
2026年7月30日 2027 及 2028年
(監管局會鼓勵有關持牌人暫時以自願形式參與持續進修,直至其需要強制參與)
例子3 2024年1月2日 2027年1月1日 2025及2026年
  1. 牌照續期安排

牌照有效期屆滿日 續牌簽發日期 續牌有效期屆滿日 須符合指定參與時數要求的計劃年度
(由1月1日至 12 月 31 日)
例子1 2023年9月1日 2023年9月2日 2026年9月1日 2025年
例子2 2024年1月1日 2024年1月2日 2027年1月1日 2025 及 2026年
例子3 2026年7月30日 2026年7月31日 2029年7月30日 2027 及 2028年
​​​​​​​(監管局會鼓勵有關持牌人暫時以自願形式參與持續進修,直至其需要強制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