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出「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指引,旨在協助物業業主/業主組織及物業管理公司在簽訂住宅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時,清楚了解彼此的權利及責任、保障雙方權益、促進雙方更有效合作,從而提升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素及專業水平、促進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並減少雙方之間出現不必要的爭拗糾紛。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內容牽涉的範圍因應不同住宅物業規模和性質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主要包括服務涵蓋期限、業主/業主組織的職責、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物業管理公司收取酬金的方式及協議終止時的交接責任等。監管局總結歸納有關服務協議不同方面的關注及爭議,特別就一般住宅物業上述物管範疇提供指引提示,及有關的法例條文/守則,以供業主/業主組織和物管業界作參考,詳見「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指引。
上述指引只就一般住宅物業提供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參考指引。指引僅供參考之用,並非強制性要求將其任何內容納入任何「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內,業主/業主組織須因應其物業本身具體情況或所需服務的類別和需求,適度地參考指引內容。若於訂立協議時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及/或向相關專業人士尋求協助。監管局不會對指引的任何內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保證;任何人於使用指引時,如由於任何原因而招致任何損失或賠償,監管局不會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