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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會由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開辦,指明課程(第1級)及(第2級)各設一班,合共60個學額,擬定於2026年3月9日開課,並預期分別會於2026年9月30日(第1級)及8月26日(第2級)完成所有課堂與評核程序。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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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會由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開辦,指明課程(第1級)及(第2級)各設一班,合共60個學額,擬定於2026年3月9日開課,並預期分別會於2026年9月30日(第1級)及8月26日(第2級)完成所有課堂與評核程序。了解更多

物業管理(物管)業作為「物業守護者」,肩負重任,必須加強準備,完善應變部署,方能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保障業戶公眾安全,減低財產損失風險。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 626 章)早前已發出《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並制定相關《良好作業指南》(統稱「守則指南」),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務時遇上緊急或突發事故(例如颱風、惡劣天氣、水浸、爆水管、電力中斷或火警等)的應變處理提供實務指引。監管局期望持牌物管公司和持牌物管人依循參考載列於上述守則指南的指引專業地為業戶提供物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