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制定物管業「住宅樓宇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良好作業指南
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條例》)向物業管理(「物管」)持牌人發出「住宅樓宇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的良好作業指南(「指南」),以推動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員更有效協助處理住宅樓宇內的蚊患問題。
為提升住宅樓宇環境衞生質素,監管局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提供的資料,並參考相關法規守則(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公眾衞生條例》)),制定了上述指南,以期更有效協助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員執行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
住宅樓宇的蚊患問題,不單影響環境衞生,更可能傳播疾病(如登革熱、瘧疾、寨卡病毒感染、日本腦炎及基孔肯雅熱等),構成公眾健康風險。蚊子幼蟲可在不同地方的積水中生長,尤其在春夏季溫暖多雨的時候更容易滋生,而成蚊的活動範圍涵蓋物業室內外私人及公用的地方。物管工作與市民日常生活起居息息相關,物管人員對物業環境熟悉,可有效協助處理物業內的蚊患問題,保障居民健康及維持良好環境衞生。
「住宅樓宇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指南內容包括闡述相關責任及法例法規:如根據《公眾衞生條例》,處所的負責人(包括佔用人、擁有人及負責管理該處所的人等)有責任清除可導致蚊子滋生的積水或物品,以及防止積水、蚊子幼蟲或蚊蛹滋生。如發現相關情況,食環署署長可向相關人士發出通知,要求其適時處理有關問題。如相關人士無合理辯解或免責辯護而未有遵辦有關通知,其相關的法律後果;及物管公司應採取的蚊患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檢查清除積水、維護園藝、設置捕蚊器、防蚊設施及個人保護、社區合作、教育業戶、監察評估及積極參與食環署設立的分區誘蚊器警戒水平指數通報機制等),以減低蚊患風險。除食環署積極參與制定指引外,監管局亦已諮詢了業界專業團體及業主組織的意見。指南中英文版可於監管局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下載。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現時住宅樓宇的蚊患問題,主要源於物業內的積水(如排水溝、簷篷、冷氣機底托盤、花盆積水等)滋生蚊子。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可參考上述指引,透過定期巡查清除積水、園藝管理、設置捕蚊器及教育業戶等措施,預防蚊患,保障居民健康。」
監管局早前已就不同物管範疇先後發出了共27份守則指南,即《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斜坡管理工作》、《處理渠務工作》、《處理冷氣機滴水問題》、《處理物業滲水情況》及《住宅樓宇防治鼠患工作》。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發出不同守則指南,供業界作指引,並不時檢視更新已發出的守則指南,與時並進,推動業界循專業化優質化向前發展。
香港時間12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條例》)向物業管理(「物管」)持牌人發出「住宅樓宇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的良好作業指南(「指南」),以推動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員更有效協助處理住宅樓宇內的蚊患問題。
為提升住宅樓宇環境衞生質素,監管局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提供的資料,並參考相關法規守則(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公眾衞生條例》)),制定了上述指南,以期更有效協助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員執行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
住宅樓宇的蚊患問題,不單影響環境衞生,更可能傳播疾病(如登革熱、瘧疾、寨卡病毒感染、日本腦炎及基孔肯雅熱等),構成公眾健康風險。蚊子幼蟲可在不同地方的積水中生長,尤其在春夏季溫暖多雨的時候更容易滋生,而成蚊的活動範圍涵蓋物業室內外私人及公用的地方。物管工作與市民日常生活起居息息相關,物管人員對物業環境熟悉,可有效協助處理物業內的蚊患問題,保障居民健康及維持良好環境衞生。
「住宅樓宇蚊患預防及控制工作」指南內容包括闡述相關責任及法例法規:如根據《公眾衞生條例》,處所的負責人(包括佔用人、擁有人及負責管理該處所的人等)有責任清除可導致蚊子滋生的積水或物品,以及防止積水、蚊子幼蟲或蚊蛹滋生。如發現相關情況,食環署署長可向相關人士發出通知,要求其適時處理有關問題。如相關人士無合理辯解或免責辯護而未有遵辦有關通知,其相關的法律後果;及物管公司應採取的蚊患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檢查清除積水、維護園藝、設置捕蚊器、防蚊設施及個人保護、社區合作、教育業戶、監察評估及積極參與食環署設立的分區誘蚊器警戒水平指數通報機制等),以減低蚊患風險。除食環署積極參與制定指引外,監管局亦已諮詢了業界專業團體及業主組織的意見。指南中英文版可於監管局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下載。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現時住宅樓宇的蚊患問題,主要源於物業內的積水(如排水溝、簷篷、冷氣機底托盤、花盆積水等)滋生蚊子。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可參考上述指引,透過定期巡查清除積水、園藝管理、設置捕蚊器及教育業戶等措施,預防蚊患,保障居民健康。」
監管局早前已就不同物管範疇先後發出了共27份守則指南,即《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斜坡管理工作》、《處理渠務工作》、《處理冷氣機滴水問題》、《處理物業滲水情況》及《住宅樓宇防治鼠患工作》。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發出不同守則指南,供業界作指引,並不時檢視更新已發出的守則指南,與時並進,推動業界循專業化優質化向前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