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制定物管业「住宅楼宇蚊患预防及控制工作」良好作业指南

 
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条例》)向物业管理(「物管」)持牌人发出「住宅楼宇蚊患预防及控制工作」的良好作业指南(「指南」),以推动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员更有效协助处理住宅楼宇内的蚊患问题。

为提升住宅楼宇环境卫生质素,监管局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提供的资料,并参考相关法规守则(包括《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公众卫生条例》)),制定了上述指南,以期更有效协助持牌物管公司和物管人员执行蚊患预防及控制工作。

住宅楼宇的蚊患问题,不单影响环境卫生,更可能传播疾病(如登革热、疟疾、寨卡病毒感染、日本脑炎及基孔肯雅热等),构成公众健康风险。蚊子幼虫可在不同地方的积水中生长,尤其在春夏季温暖多雨的时候更容易滋生,而成蚊的活动范围涵盖物业室内外私人及公用的地方。物管工作与市民日常生活起居息息相关,物管人员对物业环境熟悉,可有效协助处理物业内的蚊患问题,保障居民健康及维持良好环境卫生。

「住宅楼宇蚊患预防及控制工作」指南内容包括阐述相关责任及法例法规:如根据《公众卫生条例》,处所的负责人(包括佔用人、拥有人及负责管理该处所的人等)有责任清除可导致蚊子滋生的积水或物品,以及防止积水、蚊子幼虫或蚊蛹滋生。如发现相关情况,食环署署长可向相关人士发出通知,要求其适时处理有关问题。如相关人士无合理辩解或免责辩护而未有遵办有关通知,其相关的法律后果;及物管公司应采取的蚊患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检查清除积水、维护园艺、设置捕蚊器、防蚊设施及个人保护、社区合作、教育业户、监察评估及积极参与食环署设立的分区诱蚊器警戒水平指数通报机制等),以减低蚊患风险。除食环署积极参与制定指引外,监管局亦已咨询了业界专业团体及业主组织的意见。指南中英文版可于监管局网页(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下载。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现时住宅楼宇的蚊患问题,主要源于物业内的积水(如排水沟、檐篷、冷气机底托盘、花盆积水等)滋生蚊子。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员可参考上述指引,透过定期巡查清除积水、园艺管理、设置捕蚊器及教育业户等措施,预防蚊患,保障居民健康。」

监管局早前已就不同物管范畴先后发出了共27份守则指南,即《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防止贪污事宜》、《牌照的订明条件》、《保障个人资料》、《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处理紧急事故》、《处理棚架工作》、《处理吊船工作》、《处理分判物业管理服务》、《防止贪污事宜 — 员工聘用及管理》、《宣传品的派发与展示》、《树木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公司于《建筑物管理条例》下的责任》、《处理物业建筑工程》、《处理委任代表的文书》、《处理消防安全工作》、《斜坡管理工作》、《处理渠务工作》、《处理冷气机滴水问题》、《处理物业渗水情况》及《住宅楼宇防治鼠患工作》。

监管局往后会继续就其他物管范畴发出不同守则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并不时检视更新已发出的守则指南,与时并进,推动业界循专业化优质化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