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聯同民政事務總署及勞工處
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
向逾300名物管業界人士講解《旅館業條例》及
樓宇裝修維修工作安全
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聯同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及勞工處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向逾300名物業管理(物管)業界人士講解《旅館業條例》及物管人員須注意事項,並就物管業如何妥善處理樓宇維修保養工作,於物業為物管人員及承辦商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出分享。
是次講座邀請了民政總署牌照處高級消防隊長(牌照)黃浩德先生,及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技術支援組)謝俊明先生和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聯繫及聯絡)洪麗琼女士作為講者。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無牌經營或管理酒店或賓館均屬違法,業主及租客亦須負刑責。物管人員有責任了解酒店或賓館牌照規管事宜及如何識別其服務的樓宇內的旅館是否已持牌。物管人員亦須留意旅館業界近年的經營模式,如有業主要求物管人員代轉交單位鑰匙予其『親友』或『訪客』,物管人員應提高警覺,以免誤墮法網而不自知。」
黃主席亦於講座向物管業界呼籲應於物業為物管人員及承辦商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 626 章)將物管服務歸納為一般管理服務、環境管理、維修保養、財務管理、設施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與法律服務共七大類別,當中多個類別均涉及職安健的問題,包括高空工作、設施維修保養、於密閉空間工作、危險品操作貯存等。香港社會正面對樓宇逐漸老化問題,物管公司及從業員不時要處理樓宇維修保養工作。雖然業界及物業業主近年已逐漸提升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識,但不少人仍會忽略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時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假如樓宇維修或棚架工程未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輕則可能造成工程延誤、影響物業正常運作,重則可能導致人命傷亡,並引致法律訴訟問題。」
因應社會大眾對棚架及吊船工作的安全表示關注,監管局早前已制定了《處理棚架工作》及《處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向物管業界提供有關實務指引,加強物管業界對物業進行棚架及吊船工作時的安全認知,以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為進一步加強進行棚架工程的安全,勞工處早前修訂了《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有關更改將於今年10月19日全面落實生效。監管局會修訂早前發出的《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以全面配合勞工處提升職安健水平方面的工作。
照片1: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天聯同民政事務總署牌照處及勞工處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向逾300名物業管理(物管)業界人士講解《旅館業條例》及物管人員須注意事項,並就物管業如何妥善處理樓宇維修保養工作,於物業為物管人員及承辦商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出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