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處理棚架工作》(修訂)及《處理吊船工作》(修訂)明天刊憲生效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定的《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及《樹木管理工作》操守守則,以及因應《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的最新修訂而作出更新的《處理棚架工作》及《處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則會於明天刊憲生效。

《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操守守則

​​​​​​​此操守守則旨在向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提供有關處理派發或展示宣傳品的實務指引,有關操守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1. 設立機制處理派發/展示宣傳品;
  2. 制定程序及指引;
  3. 處理派發/展示宣傳品的申請;
  4. 執行派發/展示宣告品;
  5. 移除宣傳品/停止未經批准的宣傳品派發/展示;及
  6. 作出及備存紀錄。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持牌物管公司於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不時需處理由業戶、其他人士、團體或機構提出於有關物業派發或展示宣傳品的要求,《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操守守則有助物管公司以公平公正及合理依法的原則處理有關申請。」

《樹木管理工作》操守守則

  此操守守則向需於物業公用部分內進行樹木管理工作的持牌人就如何協助及提醒業主遵守與樹木管理相關的適用法規及於物業地契中適用的條款提供實務指引,有關操守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1. 制定樹木管理措施;
  2. 樹木紀錄及巡查;
  3. 監察服務承辦商和備存紀錄;及
  4. 工程通報及跟進工作。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在物業公用部分內種植樹木,除了可以為業戶提供舒適的生活環境,更可幫助提升物業價值。惟如未能及時識別種植樹木所帶來的潛在風險,以及適時採取適當緩解措施,尤其在颱風季節期間,很可能會對公眾構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樹木管理工作》操守守則可為物管業界就協助及提醒業主妥善管理和保養樹木提供實務指引,以保障樹木安全。」

《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及《樹木管理工作》兩份操守守則的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已同時制定,為物管業界有效遵守守則提供適當指引。監管局於制訂兩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業主組織、民政事務總署及發展局樹木管理辦事處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守則指南內,令內容更全面、實用和切合業界所需。

《處理棚架工作》及《處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修訂版)

監管局早前已發出的「處理棚架工作」和「處理吊船工作」守則及指南引用了《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的相關條文向持牌人就安全進行棚架及吊船工作提供實務指引。因應兩則法例有關罰則的條文於2023年4月28日作出修訂,監管局亦更新了有關守則指南於附錄部份的相關條文。

自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以來,監管局早前已發出了共16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及《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

有關上述兩份新及兩份新修訂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1. 斜坡管理;
  2. 消防設施管理;
  3. 會所設施管理;
  4. 食水設施管理
  5. 處理簷篷工作;
  6. 物管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以及
  7. 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