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召開聚焦小組會議 收集各方意見
為業界制訂《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物業管理公司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及《保障個人資料》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

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就三份草擬的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包括《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操守守則》及《保障個人資料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召開聚焦小組會議,聽取10個業界團體10多位代表的意見,期望有關守則內容更切合業界運作需要。以上三份《操守守則》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刊憲生效。

基於疫情關係及保持社交距離,聚焦小組會議以網上形式進行。

參與是次聚焦小組的業界團體包括: (按英文字母排序)

  1. 屋宇設備運行及維修行政人員學會
  2. 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
  3. 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
  4.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
  5.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6. 國際物業設施管理協會香港分會
  7. 香港物業管理聯會
  8. 香港設施管理學會
  9.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
  10.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感謝業界團體提出寶貴意見,優化草擬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期望相關守則及指南可就各物管範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提升業界專業水平,推動業界朝專業化及優質化持續發展。」

《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操守守則》內容涵蓋業主委任物管持牌人作代表出席業主會議及投票的安排及處理相關文書及資料的指引,以避免因委任代表事宜而產生利益衝突問題及其他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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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操守守則》內容涵蓋物管持牌人向客戶提供有關利益衝突、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合約、和監管局不時指明物管相關的資料;及客戶查閱其他財務文件和要求提供複本的指引。

而《保障個人資料操守守則》內容涵蓋:

  1. 保障個人資料原則;
  2. 收集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存期;
  4. 使用及披露個人資料;
  5. 個人資料的保安;
  6. 處理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要求;
  7. 外判個人資料的處理予資料處理者;
  8. 安裝及使用閉路電視;及
  9. 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

並提供相關實務指引。

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正式實施一年以來,監管局已發出了7份《操守守則》,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操守守則》、《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及《牌照的訂明條件操守守則》,有關《操守守則》內容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監管局往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1. 防止圍標;
  2. 物管公司處理代客戶支付款項;
  3. 應付緊急事故;
  4.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5.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
  6. 於物業派發宣傳刊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