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成員
監管局成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條例》)委任,包括主席及副主席各一名,成員的任期為期3年。監管局成員按其界別分為以下3個類別:

  • 第一類別:從事物管服務的個人。
  • 第二類別:不屬第一類別的個人,並因具備物業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費者事務方面的經驗,而獲行政長官認為具備物管服務的知識。
  • 第三類別:不屬第一類別或第二類別的個人,而獲行政長官認為適合獲委任為監管局成員。
監管局成員
主席
黄江天博士
銅紫荊星章
太平紳士
副主席
許智文教授
榮譽勳章
太平紳士
歐楚筠女士
太平紳士
陳志球博士
銀紫荊星章
太平紳士
張天任資深大律師
左滙雄先生
榮譽勳章
周聯僑先生
榮譽勳章
太平紳士
何杏研女士
郭岳忠測量師
榮譽勳章
劉文杰先生
羅浩博先生
潘建良先生
譚國榮先生
榮譽勳章
黃巧欣女士
黃栢欣女士
楊子熙先生
銅紫荊星章
榮譽勳章
姚國威先生
榮譽勳章
楊哲安先生
羅淑佩女士
太平紳士
房屋署署長
張趙凱渝女士
太平紳士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