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壓驟降揭示舊式升降機潛在風險 物管業界須加強防範及應變
近日有電力公司供電系統錄得短暫電壓驟降,引致多區大廈升降機暫停運作。消防處於事發當日共接獲過百宗升降機困人及多宗火警鐘鳴響報告,當中更有市民因被困升降機感到不適,需要送院治理。事件提醒物業管理(物管)業界,必須重視舊式升降機未有配備應對電壓驟降裝置的潛在風險,及早做好預防及緊急應變準備,保障業戶安全。
關注舊式升降機風險 主動檢視設備配置
電壓驟降雖然與停電不同,電力供應沒有中斷,但部分物業升降機仍可能因安全保護系統啟動而暫停運作,導致乘客被困。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早於2009年已引入「電壓下降後操作升降機的裝置」(PVDO),讓升降機在電壓恢復正常後自動檢測安全系統,並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釋放被困乘客或恢復正常服務。然而,本港仍有不少較舊式升降機未配備相關裝置。根據發展局於2024年11月公布的數據,全港約74 000部升降機中,只有約三成裝有PVDO,近七成(約51 000部)屬於較舊式升降機並且沒有此類裝置。這些沒有PVDO裝置的升降機在電壓驟降後可能無法自動恢復正常運作,增加乘客被困的風險。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呼籲各持牌物管公司,應主動與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核實物業內的升降機是否已配備PVDO,評估電壓驟降可能帶來的影響,並適時向業主/業主組織提出設備優化建議。由於部分舊式升降機可能需要更換控制系統才能加設相關裝置,物管公司應協助業主了解技術可行性、所需費用及工程安排,及早規劃合適的改善措施。業界亦可參考機電署發出的「電梯通訊」,了解升降機出現電壓驟降的應對方案。

遵循操守守則 完善緊急事故應變機制
除檢視及優化升降機設備外,完善的緊急事故應變機制同樣重要。監管局早前已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制定《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守則編號:C12/2022)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要求持牌物管公司為其提供服務的物業制訂妥善的緊急事故處理機制,包括識辨潛在風險、制定應變程序、安排相關演習、建立與支援部門及業戶的有效溝通渠道等。
一旦發生升降機困人事故,物管團隊應立即啟動應變機制,盡快通知註冊升降機承辦商,並透過對講機與被困乘客保持聯繫,了解其身體狀況及安撫情緒。切勿擅自開啟升降機門或嘗試救出被困乘客,如有需要,應立即致電999求助,並應適時向業戶交代事故及跟進安排。
持牌物管公司作為「物業守護者」,受業主委託管理樓宇公用設施,必須時刻關注升降機安全,尤其不應忽視舊式升降機未配備電壓驟降緩解裝置的潛在風險。監管局呼籲各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以上述事故為鑑,主動檢視轄下物業升降機的設備配置,與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業主/業主組織商討適切的優化方案,同時嚴格依循監管局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行事,完善預防及緊急應變安排,共同保障業戶安全。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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