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否开立「入闸费」缴费账户(若按重收费)

开纳缴费帐户的安排 「入闸费」帐户共有两种,分别是「甲类帐户」及「乙类帐户」。

「甲类帐户」:主要适用于有垃圾收集车辆 登记于其名下的公司或个人(例如私营废物收集商)。申请获批后,「甲类帐户」户主可使用其帐户下已登记车辆运送垃圾到废物处理设施弃置。一般物管公司及清洁承办商可直接聘请持有「甲类帐户」的私营废物收集商代为收集及处置垃圾。 物管公司及清洁承办商应与私营废物收集商 商讨垃圾收集服务安排,例如确定垃圾收集车 辆的类型,以及相关费用结算细节,包括支账安 排(例如按次付款或月结,从而减轻小型废物收集商的现金流压力。如属定期结算者,可订立结算日期、入账方式、缴费期限等)、如何按垃圾量计算费用及如何核实费用等,并把有关安排及计算方式列明于合约上,保障双方利益。

「乙类帐户」:主要适用于具规模的垃圾产 生者(即日常产生大量垃圾的处所,例如大型 设施、工厂、商场等)。申请「乙类帐户」时,申请人需要按所需的「废物载运入帐票」(下称电子入帐票)数目缴交按金。申请获批后,「乙类帐户」户主可聘请已登记「甲类帐户」的车辆为其到废物处理设施弃置垃圾。有关车辆的司机须 在进入废物处理设施时出示上述「乙类帐户」户主提供的电子入帐票,让磅桥电脑系统将「入闸费」直接记录在「乙类帐户」户主的帐户,以便稍后透过月结单向「乙类帐户」户主直接收取有关费用。电子入帐票的运作只适用于「乙类帐户」。有关两类帐户的开户及支付「入闸费」安排详情,请参阅附件八。环境保护署鼓励大型物管公司直接申请 「乙类帐户」。「乙类帐户」户主可透过 「甲类帐户」户主的已登记车辆代为 运送垃圾到废物处理设施,然后直接向环保署支付有关费用。如此一来,「乙类帐户」户主无需另行与「甲类帐户」户主核对及缴付相关「入闸费」费用。此安排亦可减少「甲类帐户」户主因垫支「入闸费」所带来的分账、现金周转及坏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