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否開立「入閘費」繳費賬戶(若按重收費)

開納繳費帳戶的安排 「入閘費」帳戶共有兩種,分別是「甲類帳戶」及「乙類帳戶」。 

「甲類帳戶」:主要適用於有垃圾收集車輛 登記於其名下的公司或個人(例如私營廢物收集商)。申請獲批後,「甲類帳戶」戶主可使用其帳戶下已登記車輛運送垃圾到廢物處理設施棄置。一般物管公司及清潔承辦商可直接聘請 持有「甲類帳戶」的私營廢物收集商代為收集及處置垃圾。物管公司及清潔承辦商應與私營廢物收集商商討垃圾收集服務安排,例如確定垃圾收集車輛的類型,以及相關費用結算細節,包括支賬安排(例如按次付款或月結,從而減輕小型廢物收 集商的現金流壓力。如屬定期結算者,可訂立結算日期、入賬方式、繳費期限等)、如何按垃圾量計算費用及如何核實費用等,並把有關安排及計算方式列明於合約上,保障雙方利益。

「乙類帳戶」:主要適用於具規模的垃圾產 生者(即日常產生大量垃圾的處所,例如大型 設施、工廠、商場等)。申請「乙類帳戶」時,申請人需要按所需的「廢物載運入帳票」(下稱電子 入帳票)數目繳交按金。申請獲批後,「乙類帳 戶」戶主可聘請已登記「甲類帳戶」的車輛為其到廢物處理設施棄置垃圾。有關車輛的司機須 在進入廢物處理設施時出示上述「乙類帳戶」 戶主提供的電子入帳票,讓磅橋電腦系統將 「入閘費」直接記錄在「乙類帳戶」戶主的帳戶,以便稍後透過月結單向「乙類帳戶」戶主直接收取有關費用。電子入帳票的運作只適用於 「乙類帳戶」。 有關兩類帳戶的開戶及支付「入閘費」安排詳情,請參閱附件八。 環境保護署鼓勵大型物管公司直接申請 「乙類帳戶」。「乙類帳戶」戶主可透過 「甲類帳戶」戶主的已登記車輛代為運送垃圾到廢物處理設施,然後直接向環保署支付有關費用。如此一來,「乙類帳戶」戶主無需另行與「甲類帳戶」戶主核對及繳付相關「入閘費」費用。此安排亦可減少「甲類帳戶」戶主因墊支「入閘費」所帶來的分賬、現金周轉及壞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