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每項收費都屬「管理費」?

在物業管理的日常運作中,物業管理(物管)公司不時會代業主委員會或業主立案法團(業主組織)收取各類款項,例如消防設施年檢費用、清潔費、會所場地租用費等。這些收費雖然由物管公司代為處理,但並不等同於「管理費」,而是為維持物業正常運作所需的支出。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定《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提醒持牌物管公司在處理相關款項時必須嚴格遵守操守守則,確保透明度與問責性,尤其在收妥業戶繳交的款項後,必須立即將款項存入物業的指定戶口,並就每筆收費發出收據,清楚列明單位及繳款目的,以減少因收費而引起的誤會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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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參與短片拍攝,提醒持牌物管公司在收妥業戶繳交的款項後,不但要將款項直接存入物業指定戶口,亦要就每筆收費發出收據。

根據操守守則,物管公司在處理代收款項時,須建立一套穩妥的機制,涵蓋以下要點:

  1. 訂立協議:物管公司須與業主組織訂立協議,就處理代業主組織收取的款項開立和維持獨立的銀行戶口(指定戶口),並確保指定戶口為有關物業的信託戶口或客戶戶口。

  2. 確認業戶資料及款項用途:除非業戶直接將款項存入指定戶口,物管公司須就每筆收取的款項核實業戶資料及款項用途,並作出紀錄。

  3. 發出收據:每筆收取的款項均須發出收據,列明單位、繳款目的等資料,並將款項入帳和記錄。

  4. 妥善存放款項及相關物品:持牌物管公司須盡快將代業主組織收取的款項存入指定戶口。有關款項未存入指定戶口前,有關款項須存放於指定及上鎖的裝置內或由授權人士保管,並作出紀錄。相關物品包括指定戶口的支票、存摺及可使用作提款的印章及密碼,亦須嚴格保密妥善管理,只可向授權人士提供。

  5. 提款權限:物管公司須為指定戶口設定提款權限。

  6. 備存紀錄:所有收款及付款紀錄及文件(如存款單、提款單、月結單等),須備存至少6年。

  7. 查核紀錄:持牌物管公司須定期查核帳戶紀錄,並在發現錯漏時迅速跟進。

為進一步推廣《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操守守則,本人亦親身參與拍攝宣傳短片,透過實景演繹提醒業界在處理代收款項時應注意的事項,希望令守則內容更易理解及落實,提升業界的專業水平與透明度。

物業管理是一項專業服務,我鼓勵所有持牌物管公司秉持誠信與專業精神,嚴格遵守操守守則,為業主提供穩健可靠的物業管理服務,共同推動業界邁向更高的標準,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
黃江天博士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