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與業主組織及清潔承辦商商討處理違規垃圾的安排
從其他城市的經驗可見,垃圾收費實施後初期,處所公用地方可能會出現隨處棄置住宅垃圾的情況。另外,處所回收點亦可能出現棄置不適合回收的物品或垃圾的情況。為維持處所的環境衞生,物管公司及清潔承辦商可指示清潔員工清理在處所公用地方沒用指定袋包好或貼上指定標籤並源頭不明的住宅垃圾。
如物管公司及清潔承辦商接到清潔員工在公用地方經常發現源頭不明的住宅垃圾或於回收點收集到不適合回收的物品或垃圾的匯報,物管公司應考慮採取適當的跟進措施,例如在有關地點豎立警告牌、加裝閉路電視等,以遏止有關情況。同時,物管公司可考慮改善公用地方廢屑箱的設計,改用「小口廢屑箱」,減少住戶為避免垃圾收費而棄置住宅垃圾於公用廢屑箱。
物管公司亦可檢視處所範圍內公用廢屑箱的數目及擺放位置,按情況減少/調整於公用地方的廢屑箱。在可行情況下,物管公司可考慮將公用廢屑箱/回收設施改設置於閉路電視可覆蓋的範圍內,以監察是否有住戶將住宅垃圾棄置於公用廢屑箱/回收設施內。
由於在垃圾收費實施初期清潔承辦商難以準確就處理處所公用地方產生的垃圾以及違規 垃圾的指定袋和指定標籤開支作出估算並計及在相關服務合約內,物管公司在草擬相關清潔服務合約時,不應要求清潔承辦商以「全包」 形式負責所有相關開支。 物管公司應與法團/業主組織商討及共同制訂合適的方案安排業戶攤分有關開支。例如,物管公司可考慮自行購買指定袋/指定標籤供清潔承辦商處理有關垃圾。
按袋收費的處所應對違規垃圾的建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