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垃圾處理費由誰支付?

垃圾收費實施初期由於未有可借鑑的實際本地執行經驗,故可能難以就處理違規垃圾所涉及的開支作出準確估算。物管公司可與業主立案法團/業主組織商討及共同制定合適的方案以攤分有關開支,包括考慮預先購買指定袋/標籤供清潔人員處理有關垃圾、及以實報實銷形式或每個月以一個大約的固定收費形式向住戶收取相關費用,而收費水平應作定期檢討,以反映有關處所住戶遵守上述法規的程度。另外,物管公司亦可於現階段就其管理的物業在日常垃圾量和垃圾袋用量等進行初步統計,以助日後向住戶說明垃圾收費相關開支的計算基礎。

​​​​​​​物管公司若外判垃圾處理工作,環保署提醒在草擬相關清潔服務合約時,不應加入要求以「全包」 形式承擔垃圾收費相關開支的條款。此類「全包」安排難以體現「污染者自付」原則,並會影響有效落實垃圾收費,同時亦可能導致清潔服務承辦商在競投合約時傾向提高合約金額,以應對「全包」安排所帶來的風險。有關安排對物管公司、清潔服務承辦商,以及住戶均無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