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物業管理副學士學位及文憑 — 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按英文字母排序)

院校 課程名稱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
  • 物業管理專業文憑
香港城市大學
  • 理學副學士(測量學)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 物業管理持續教育文憑(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入學)
  • 物業管理專業文憑
  • 物業管理實務專業文憑(2020年9月或之後入學;或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入學並須完成補足課程 1
宏恩基督教學院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 設施及物業管理高等文憑(2013年9月9日前入學稱為「設施及物業管理高級文憑」)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四級)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資歷架構第4級)
香港都會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2021年9月1日前稱為「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 物業管理專業文憑 註2
  • 物業與設施管理專業文憑
康業人才發展學院
  • 綜合物業服務管理高等文憑(資歷架構第4級)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 測量學高級文憑-工料測量和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主修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顧客服務)(資歷架構級別四)
  •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設施服務)(資歷架構級別四)
  • 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高級文憑(2018/19學年前稱為「產業管理高級文憑」)
  • 測量學高級文憑
香港理工大學
  • 建築科技及管理學高級文憑(測量)
  • 土地測量及地理資訊學高級文憑

註1:補足課程包括兩個學習單元 ,分別為「物業管理和客戶服務實踐」單元及「人力資源管理」單元。
​​​​​​​註2:畢業證書所顯示的資歷名冊登記號碼須為17/000796/L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