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支持政府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
完善大厦管理安排 提升楼宇安全及管理质素
 

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30分

政府正就《建筑物管理条例》(《建管条例》)(第344章)的修订建议展开公众咨询。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日前举行会议,就成员对《建管条例》的修订建议收集意见。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署长杜洁丽女士亦有出席会议,听取监管局成员意见。监管局支持政府提出的建议修订方向,并从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实务操作角度提出具体意见。

会面期间,监管局成员一致支持政府建议循五大方向对《建管条例》作出修订,包括提高大型维修工程及大额采购决定的出席及投票门槛、完善委任代表文书制度、完善利益申报制度、加强主管当局权力,以及清晰会议程序。其中,监管局成员认同提高出席及投票门槛有助增加业主的参与度,完善利益申报制度则可提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而清晰化会议程序则能更好保障业主权益。监管局成员亦从物管业界实务操作角度,就委任代表文书等事宜提出意见。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作为物管业界的法定监管机构,监管局欢迎并支持政府持续完善大厦管理的规管制度。监管局认同,修订《建管条例》有助物管业界在更清晰的法律框架下,协助业主及法团依法有序和更有效处理大厦管理事宜,进一步提升物管服务质素及业界专业水平。」

黄主席补充:「监管局未来会继续与民政总署和其他持分者保持紧密沟通,反映业界意见,协助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各方需要的修订方案。在日后落实相关修订前,监管局亦会制定更新相应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提供清晰指引,确保新规定能有效落地执行。」

咨询文件已上载至民政总署网站(https://www.had.gov.hk/tc/whats_new/consultation_papers_bmo.htm)。公众及物管业界人士可于2026年9月11日或之前,透过电邮(bm_consultation@had.gov.hk)或邮寄至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31楼民政总署第五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