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刊宪公佈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名单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条例》)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名单。
物管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已于2023年7月31日完结,监管局至今已发出820个物管公司牌照及逾20,000 个物管人牌照。扣除持有临时物管人牌照但已获发正式物管人牌照,以及个别从业员持有多于一个级别的物管人牌照的数字后,现时实际有逾15,000名物管从业员持有物管人牌照,一同为全港不同类型物业超过 240 万个单位提供物管服务。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发牌制度顺利过渡后,业界继续积极申领牌照,监管局每月平均接获大约200宗物管人牌照新申请,当中包括临时牌照持有人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及物管人(第2级)(即俗称物管主任级)提升其学历及专业水平,并累积足够物管经验后,申领物管人(第1级)(即俗称物管经理级)牌照,在在反映物管业界对发牌制度及业界长远发展的信心,认为物管工作是朝阳行业,机遇处处,并可以提供职涯晋升阶梯,让物管从业员可发挥所长,于业内发展更上一层楼。」
监管局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间向约5,500名有经验但无相关学历/专业资格的物管从业员发出临时牌照,而当中逾4,000人(佔75%)已顺利修毕监管局「指明课程」并成功获发正式牌照。尚未报读监管局「指明课程」的临时牌照持有人应尽早拣选合适的院校修读「指明课程」,以确保能于其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课程及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有关「指明课程」的最新开办情况可浏览监管局网站: 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而报读「指明课程」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
另外,监管局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认可了11个与物管相关的专业团体,并接纳其相关会籍为监管局认可符合申领物管人(第1级)牌照所需的专业资格。事实上,持牌物管人当中亦不乏来自其他不同专业领域的从业员,包括测量、屋宇装备工程、设施管理等,足以印证不论业内或业外人士均认同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物管人牌照对其未来专业发展有所裨益,亦充分反映其对物管业长远发展充满信心。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管理监督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有效物管牌照。物管人牌照分为两级,物管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除了须持有相关学士或以上学历及有关物管工作经验外,亦必须拥有专业资格,属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的相关会员;而物管人(第2级)牌照持有人则须拥有副学士/文凭或以上学历及相关物管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