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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人(第1級)成為「自願樓宇評審計劃」評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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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協會制定及推行「自願樓宇評審計劃」,鼓勵業主主動妥善管理及維修保養物業。

​​​​​​為避免樓宇失修而造成意外傷亡,屋宇署於2012年6月開始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在「強制驗樓計劃」下,凡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須每 10年為樓宇進行驗樓;而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凡樓齡達 1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樓宇業主則須每 5 年為樓宇進行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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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上述兩項計劃,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於同年亦因應市場需要推出「自願樓宇評審計劃」(「評審計劃」),讓本身已有良好管理的私人住宅樓宇及綜合用途樓宇(商住)自願參加,樓齡不限。在計劃下取得有效認證的樓宇,可獲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認可已符合「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僅限公用部分的窗戶)的要求,而無須在相關週期內進行強制檢驗。

​​​​​​​「評審計劃」的評審範圍涵蓋面較「強制驗樓計劃」為廣,並對不同樓齡的樓宇均採用同一套評審標準,包括「樓宇安全範疇」及「樓宇管理範疇」兩大評審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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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須根據「評審計劃」評審員名冊自行聘任評審員為其樓宇/屋苑進行評審,而評審員名冊共設有三個,分別為名冊1、名冊2A及名冊2B,評審員會按其專業資格為不同的元素進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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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間大型物業管理(物管)公司擔任項目及課程發展經理的林敬樂先生(Pius),是「評審計劃」下培訓及註冊的評審員(名冊2B)。「我在物管業工作已超過20年,並在2021年獲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出物管人(第1級)牌照。在工餘時間,我也修讀了香港城市大學的房屋學文學碩士課程。我認為樓宇的管理質素對業戶的生活質素及安全至關重要;我亦深信,樓宇管理及保養得宜,實有賴業主、住戶及物管公司等持份者共同攜手合作。所以,除先後完成了多個有關樓宇安全的課程外,我亦參加了『評審計劃』的培訓課程,並註冊成為評審員,希望透過日常物管工作鼓勵樓宇業主主動評估樓宇狀況,以找出須關注及跟進的地方,保障業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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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us擁有超過20年物管工作經驗,他在獲發物管人(第1級)後持續進修,並註冊成為「自願樓宇評審計劃」的評審員。

香港房屋協會總經理(物業管理)彭國華先生表示:「在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實施的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需符合相關學歷、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要求,可勝任執行『評審計劃』評審員(名冊2B)的工作。截至2024年3月,已有50位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成功在『評審計劃』下註冊成為評審員(名冊2B),預期數字未來會進一步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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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評審員(名冊2B),Pius負責就「樓宇管理範疇」下有關「樓宇管理」、「環境保護」及「增值」三項元素作出評審。Pius解釋:「樓宇管理元素包括與住戶的溝通、落實保安措施、危機及緊急事故處理等;環境保護元素則包括廢物管理、節約能源、環保推廣及教育活動等;而增值元素則包括管理系統的認證(例如ISO)、採用先進科技以提高服務品質水平、提供住客活動及禮賓司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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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協會總經理(物業管理)彭國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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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評審員(名冊2B),Pius需因應物業的管理元素、環境保護元素及增值元素作出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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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完成房協為「評審計劃」舉辦的一天培訓課程後,即可申請註冊成為評審員(名冊2B)。「評審計劃」培訓課程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已獲認可為「核心」內容範疇內有關「專業實務」的「正式」學習活動,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可藉參與課程而獲取認可持續專業發展時數。

Pius續指:「自監管局實施發牌制度後,大眾對物管業的印象已變得越來越正面,並認同我們非常專業,放心讓我們負責管理物業。『評審計劃』接納由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擔任評審員,亦是肯定持牌物管人專業地位的一個重要社會指標。我鼓勵更多持牌物管人加入『評審計劃』評審員行列,共同推動業戶主動妥善管理及適時保養物業,令香港整體樓宇管理質素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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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註冊成為「評審計劃」評審員的物管人牌照(第1級)持有人,可向房協「香港優質樓宇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提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更多詳情可瀏覽「自願樓宇評審計劃」的官方網站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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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