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如何收费

垃圾收费是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对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工商业物业)产生的垃圾按量收费。

垃圾收费会按下述两种模式征收:

  1. 模式一「按袋收费」:按指定垃圾袋/指定标签预缴式收费。所谓「预缴」,是指政府在处置垃圾前透过销售指定专用垃圾袋/标签收取费用,当中垃圾袋的价格与其容量掛钩(亦即与垃圾量掛钩);及
  2. 模式二「按重收费」:按垃圾重量于废物转运站及堆填区(废物处理设施)收取「入闸费」。

收费模式取决于有关处所的垃圾收集方式。一般来说,如处所使用以下的垃圾收集方式,则须使用「按袋收费」的机制:

  1. 垃圾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或其承办商的垃圾车收集(不论是否使用压缩型垃圾车);
  2. 垃圾由私营废物收集商的压缩型垃圾车收集;或
  3. 自行/由收集垃圾的员工将垃圾送往食环署的垃圾收集站(包括垃圾桶站)弃置。

由于食环署的服务范围主要涵盖住宅楼宇,所以大部份香港住宅皆会采取「按袋收费」的机制。

如果处所使用私营废物收集商的收集服务,而该废物收集商使用非压缩型垃圾车,则须使用「按重收费」的机制。

为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则,不论采用上述何种收费模式,垃圾产生者(例如个别业主/住户)均有责任承担相关费用,而相关费用亦不应转嫁予物管公司/清洁承办商/私营废物收集商任何一方。

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应尽早确认其提供服务的处所适用的垃圾收费模式,并与业主组织、业户及清洁服务承办商保持紧密联系,协助相关持份者做好垃圾收费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