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00 名物管业界人士
参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讲座
加强认识于《建筑物管理条例》下须履行的责任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逾400名物业管理(物管)业界人士今天下午参与了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举办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加强认识于《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建管条例》)下须履行的责任。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合约律师庄富全先生获邀为是次持续专业发展讲座担任讲者,讲解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在《建管条例》下须履行的责任;而民政总署高级联络主任危家文女士亦就民政总署在大厦管理上提供的多元化支援服务,包括免费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或争议、大厦管理中央平台服务等作出分享。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建管条例》赋予业主权力与责任管理大厦的公用部分、维持楼宇结构安全和保持清洁。但要有效处理复杂繁琐的大厦管理工作,实有赖业主及物管公司的通力合作。物管公司除本身须根据《建管条例》有关条文行事外,亦须协助及提醒业主须根据《建管条例》的相关条文进行大厦管理工作。」

黄主席补充:「《建管条例》的条文涉及业主立案法团的运作及相关程序。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可藉是次讲座加深认识民政总署提供的一系列大厦管理支援服务,更有效率地协助业主处理大厦管理事宜。」

所有完成参与讲座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在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获取认可参与时数,以及监管局颁发的参与证书。

监管局于物管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完结后已随即开始强制实施「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分阶段向不同级别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强制要求参与持续进修,以推动物管业界与时并进,提升专业水平及地位。物管人(第1级)由2024年1月1日起每年须参与不少于 12小时持续进修,而物管人(第2级)则由2025年1月1日起每年须参与不少于6小时持续进修。监管局已由2023年 8 月 1 日起于新签发及续期的牌照,施加强制参与持续进修的条件,如未能符合,未来续牌会有影响。


监管局在「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会与业界团体、相关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合作,定期举办与物管专业范畴息息相关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更多持续进修的机会。此外,计划每年亦会预先认可由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及指定物管公司组织举办的活动/课程,并会于计划年度内不断更新。截至今年10月,已有共 142 个由相关专业团体/组织于2023年内举办的培训活动/课程获计划认可。由政府或公营机构举办的活动/课程,以及受教育局监管的教育机构举办或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资历认证的课程,在计划下会获自动认可而无须预先进行审批,物管人牌照持有人于参与及有关活动/课程后可直接于监管局为「持续专业发展计划」推出的电子纪录系统作出记录。

有关详情可参阅监管局网站:https://www.pmsa.org.hk/s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ontinuing-professional-development-scheme

​​​​​​​照片说明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中)向两位持续专业发展讲座的讲者包括民政事务总署合约律师庄富全先生(右)及高级联络主任危家文女士(左)致送感谢状。

逾400名物业管理业界人士参与了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举办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加强认识于《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建管条例》)下须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