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吊船工作
香港大部分楼宇向高空发展,新建住宅物业及办公室大楼多采用落地玻璃幕墙设计,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在进行外墙清洁及维修等高空作业时,不时需要使用吊船。然而,吊船操作属于高风险作业,过往亦曾因锚定或支撑系统失效、爬升器失灵或操作失误等因素,而导致严重事故。
为进一步提升业界的安全意识及处理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日前举办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并邀请了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行动科)(大型工程项目办事处)2朱锐强先生及监管局总经理(规管事务)彭慧深女士,向物管业界讲解使用及操作吊船期间须注意的事项。


劳工处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行动科)(大型工程项目办事处)2朱锐强先生(左)及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总经理(规管事务)彭慧深女士(右),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向业界讲解使用及操作吊船期间须注意的事项。
吊船操作原理
吊船是指以起重装置自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悬吊的棚架(并非吊索式棚架)或工作平台,并可由起重机械予以升起或降下(但不包括工作吊板或同类装置)。吊船可分为「固定」吊船与「临时」吊船两类。固定吊船长期安装于特定建筑物或构筑物上,例如外墙清洁用吊船;而临时吊船则为特定工作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装嵌,并会在工作完成后便会拆除。临时吊船的工作平台通常以钢丝缆索连接至天台的起重装置、外伸支架或锚定系统,并可由通常安装于工作平台上的绞车或爬升器升起或降下,使吊船能悬掛于高空作业。
吊船的架设及拆卸
吊船的拥有人(包括其承租人或租用人,以及该吊船的任何监工、管工、代理人或主管或控制或管理该吊船的人,以及控制涉及使用该吊船的任何建筑工程的进行方式的承建商)均须确保吊船的架设及拆卸依照製造商安装说明书所指明的程序及建议进行。安装工作应由合资格的人监管,并依照安装手册及由专业工程师批准的图则安装 。

各种吊船(资料来源:劳工处)
吊船作业的规管
吊船作业受《工厂及工业经营(吊船)规例》(第59AC章)(《吊船规例》)规管。《吊船规例》订立全面的安全规管框架,涵盖吊船的使用、操作、检查、彻底检验及测试等;同时明确界定各持责者(包括吊船拥有人、合资格的人、合资格检验员及吊船工作人员)的法定责任。
吊船的检查、检验和测试
根据《吊船规例》,吊船使用前,须由「合资格的人」或「合资格检验员」在指定时间内或于特定的情况下进行及完成所需检查、彻底检验或测试。如拥有人违反相关规定,即属违法。
检查
每天开工前,合资格的人必须检查所有悬吊缆索及安全缆索,以确保它们处于安全操作状况。(《吊船规例》第19(2)条)
每部吊船,必须在紧接使用前的7天内由合资格的人检查,而该合资格的人亦须将检查结果载入认可表格内(表格〈一〉),并述明该吊船处于安全操作状态。(《吊船规例》第19(1)条)
彻底检验
每部吊船,必须在紧接使用前的 6 个月内,经由合资格检验员作彻底检验,而该合资格检验员亦须提交一张按认可表格而发出的证明书(表格 〈二〉),述明该吊船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吊船规例》第 20(1)条)
测试及彻底检验
每部吊船,必须在紧接使用前的 12 个月内,经由合资格检验员进行负荷测试及彻底检验。检验后,该合资格检验员须发出一张按认可表格而发出的证明书(表格〈三〉),述明该吊船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吊船规例》 第 20(2)条)
除了上述情况外,倘若吊船其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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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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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架设,包括吊船移往另一地点后的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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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校其任何构件,而该项调校涉及改变吊船的锚定或支持安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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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灵或倒塌,
也须再经由合资格检验员进行负荷测试及彻底检验。而该合资格检验员亦须于检验后重新发出一张按认可表格而发出的证明书(表格〈三〉), 述明该吊船处于安全操作状态(《吊船规例》第 20(3)条)。
《吊船规例》亦载列以下有关吊船的使用、保养及安全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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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船操作员及在吊船上工作的人的资格:必须年满18岁,曾接受劳工处处长认可的训练或该吊船製造商或其本地代理人所提供的训练,以及已从提供该项训练的人处取得有关该项训练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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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戴安全带,系稳物及悬吊系统要求:使用吊船的每一名人士均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带须系于独立救生绳或稳固的系稳物上,以防止任何使用的人一旦堕下时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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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下不得使用:吊船不得在可危害其稳定性或对其上所载的人造成危险的天气情况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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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于恶劣天气后的检验要求:吊船暴露于可能影响其稳定性的天气情况之后,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以及在吊船再度使用前,由合资格检验员进行负荷测试及彻底检验,以确保安全。
为了让社会大众了解相关规定的要求,劳工处编印了《工厂及工业经营(吊船)规例简介》、《安全使用和操作吊船工作守则》及《检查、检验和测试吊船指引》,以供参考。



物管公司的角色与责任
监管局已于2022年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制定了《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就处理相关工作提供实务指引。
持牌物管公司在安排吊船作业时,必须确保吊船不得在影响其稳定性或对吊船工人造成危险的天气条件下使用。若吊船曾经暴露于可能影响其稳定性的恶劣天气情况,持牌物管公司必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在吊船再次使用前,安排合资格检验人员进行负荷测试和彻底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当持牌物管公司委托承办商进行吊船工作,或遇到个别业户自行安排吊船工作时,必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明确提醒相关业户及承办商遵守相关法规要求行事。
若发现承办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进行吊船工作,持牌物管公司必须立即要求停止工程,并与业主组织商讨后续处理方案,例如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讲座短片回顾
「处理吊船工作」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足本内容已上载至监管局网站。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短片在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属「核心」内容范畴的「非正式」活动,可获取1小时认可参与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