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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条例》正式实施

《简朴房条例》(第658章)(《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香港有序取缔劣质劏房的工作迈入关键阶段。在新制度下,住宅楼宇的分间单位须符合指明的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住宅用途,以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卫生和合理的居住环境。

为协助物业管理(物管)业界掌握「简朴房」制度的要求,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日前举办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并邀请房屋局代表介绍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宽限期登记及「简朴房」认证申请要求,以及居住环境最低标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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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高级屋宇测量师(分间单位)朱兆騏先生(左)及高级项目经理(分间单位)陈慧茵女士(右),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与物业管理业界介绍「简朴房」制度。

「简朴房」规管范围

「简朴房」规管范围涵盖住宅用途或综合用途建筑物内的住用分间单位。如有关单位透过间隔物料(例如砖墙、金属板、木板、趟门或高身储物柜等)进行分间或重新分间,令布局有别于原有图则,而改动后单位设有两个或以上分间单位,并透过两个或以上的独立住宅租赁(不论书面或口头协议)出租,便会受《条例》规管。

 

「简朴房」登记期及宽限期

为了让业主/营运者适应新安排,政府采取「先登记、后执法」的方式推行制度,并设有48个月过渡期。现存分间单位的业主可于今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免费登记,以取得宽限期。成功登记的单位由2027年3月1日起(即登记期结束后),享有36个月宽限期,期间可进行改善工程并申请「简朴房」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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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制度的过渡安排
(资料来源:房屋局「简朴房」专题网站

「简朴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

业主须自行委聘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或测量师等指明专业人士,确认分间单位符合八个范畴的最低居住环境标准,包括面积、楼底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独立厕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风及独立水电錶,方可申请取得「简朴房」认证并合法出租。房屋局已发布《简朴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实务守则》(《实务守则》),为业主/营运者及业界提供清晰指引,阐释各项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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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
(资料来源:房屋局「简朴房」专题网站

房屋局已设立专题网站,持续更新「简朴房」制度的最新资讯。有关登记及认证的申请表格、申请指引及《实务守则》均已上载至网站,方便社会各界一站式查阅。

随着《条例》正式生效,政府以务实有序的方式取缔劣质劏房,基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望改善。监管局呼吁物管业界密切留意相关资讯,积极提醒业主严格遵守《条例》要求,共同为提升香港社会居住质素作出努力。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