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联同消防处推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小册子
安排注册消防承办商进行消防年检工作
根据《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第 95B 章)规定,业主/业主组织作为物业公用地方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拥有人,须保持消防装置及设备时刻在有效操作状态,以及每 12 个月安排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检查消防装置及设备至少一次。 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受聘作为业主/业主组织的物业管理人,必须关注并适时提醒业主/业主组织严格履行上述法定责任。
此外,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亦须就其管理的物业检视并关注相关注册消防承办商有否按照消防处处长公布的有关守则要求,对物业的公用部分的消防装置或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保养,以保障消防装置或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操作状态,重点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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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警报系统:确认手动火警钟掣完好无损,测试时能正常触发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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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电源:确保供电稳定,后备电源系统运作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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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板信号:检查所有信号传输正常,无误报或失效情况。
若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应详细作出记录并尽快通知相关注册消防承办商进行紧急跟进,同时向业主/业主组织匯报情况及所采取的临时安全措施。
持牌物管公司如委聘注册消防承办商为物业公用部分的消防装置或设备进行保养、检查或修理工作,须依循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制定的《处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则及参考相关良好作业指南行事。

强化日常管理与预防措施
除了依赖注册消防承办商的定期服务外,小册子亦建议持牌物管公司加强以下日常管理及预防措施:
1. 设施保安与管理
✓ 严格管制消防相关设施(如机房、电掣房、泵房)的进出,仅容许授权人员进入,并保存完整出入纪录。
✓ 保持上述空间整洁有序,避免堆放杂物,确保设备易于操作及检查。
2. 定期检查与保养
✓ 除依赖注册消防承办商的定期服务外,持牌物管公司应就物业公用部分的巡查建立内部巡查机制,定期检视消防设备的外观及操作状态。
✓ 一旦发现损坏或异常,应尽快作出记录并督促相关注册消防承办商进行适当跟进,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3. 保持逃生途径畅通
✓ 日常巡查时应特别留意消防喉轆、消防栓、手动警报装置等的周边环境,防止杂物阻塞,以保持逃生途径畅通及消防设备存取无阻。

监管局呼吁所有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立即下载并细阅小册子,并将其分发予前线物管人员参考。业界须依循指引,落实消防装置检查及日常管理措施,将消防安全融入日常运作,防患于未然。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只有中文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