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获发物管公司牌照
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名单刊宪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呼吁资深物管从业员把握机会
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申领临时牌照
2023年5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名单。
监管局至今已发出近13,0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占68%,临时牌照占32%。监管局亦已接获超过680宗物管公司牌照申请(另有10多间物管公司已作出预约提交牌照申请,即累积提交申请及预约申请总数已有近700间物管公司),并已向530间物管公司/机构发出牌照,当中包括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亦刚获发物管公司牌照。市建局除了肩负促进本港市区更新的责任外,亦属部份物业的公契经理人并为相关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因此需要申领物管公司牌照。此外,另有近70间物管公司已大致完成发牌手续,会于未来1-2月内获发牌照(即已获发牌及大致完成发牌手续的物管公司总数近600间)。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市建局服务香港市民超过20年,一直致力推展旧区更新,透过重建发展、楼宇复修、保育活化及改造重设等策略,改善旧区已建设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宜居智慧城市的愿景。我衷心感谢市建局以实际行动展示对物管业发牌制度的支持、不但在为辖下物业招标采购管理服务时,要求投标的公司须持有物管公司牌照,并且以身作则申领物管公司牌照,为业界树立典范。」
物管业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将于今年7月31日完结,在过渡期内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的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指明工作经验,但未有相关学历/专业资格,可先申领临时物管人牌照,并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内修毕为临时牌照持有人而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即可在并未符合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黄主席提醒有关资深物管从业员:「发牌制度过渡期只余下两个多月,由于监管局于过渡期后将不会再接受临时牌照申请,有意加入正式物管人牌照持有人行列的资深业界从业员应把握时间、把握机会,尽快申领临时牌照,以免错失良机。」
他续说:「此外,过去数月临时牌照持有人报读指明课程的情况踊跃,申请人因此有机会被有关学院列入后补名单或需等待下一期课程开办时才能被取录。再者,指明课程(第1级 )及(第2级)分别需要最少6个月及3个月时间完成所有指定课堂。因此,现时仍未报读指明课程的临时牌照持有人务必要尽早报读,以确保能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课程而符合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的资格。」
监管局委托了四间大专院校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都会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为临时牌照持有人提供指明课程,而有关课程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后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指明课程自2020年10月推出至今累计已有超过3,600人报读。
由2023年8月1日起,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须领牌的物管公司并未持有有效牌照,则不得作为物管公司而行事;至于物管从业员,如无物管人牌照,即不得以持牌物管人的身分行事。如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0及监禁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