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劳工 提升物业保安
物业管理(物管)服务涵盖多元范畴,为满足业务的人力需求,物管公司会透过直接招聘或外判形式聘用人手。无论采用那种形式,物管公司及承办商均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求职者具备合法受雇资格。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早前于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邀请了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代表,向物管业从业员详细讲解香港智能身份证的防偽特征、辨识合法受雇人士的要点,以及相关的法例条文。

入境事务主任何正楠先生(右)及洪梓龙先生(左)在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网上讲座中,讲解香港智能身份证的防偽特征及辨识合法受雇人士的要点。
谁可「合法受雇」?
一般而言,下列人士可合法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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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而身份证背面注明「本证持有人拥有香港居留权」字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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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而又无须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事先批准即可在港自由从事雇佣工作,并且没有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人士。
凡获准以访客、学生、雇佣工作等条件在港逗留的人士或旅行证件/「电子签证」上载有「持证人不得从事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的人士,如未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均不可合法受雇。


图表一 - 谁可「合法受雇」一览图
雇用非法劳工的严重后果
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此外,相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
雇主在雇用求职人士前,亦必须查阅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以确定该求职人士可合法受雇。如未有查阅而违例并经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监禁1年。
根据法院判例,雇主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外,雇主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雇主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
物管业可如何打击非法劳工?
近年,本港被捕的非法劳工多从事装修、清洁及外卖配送等工作,因频繁进出物业处所或构成保安风险。为此,入境处建议物管业界应加强行政措施,管理辖下所有服务承办商(尤其是提供清洁、保安或维修工程等服务的承办商),确保物管公司及服务承办商不论在招聘时或为进出物业处所的访客或有关人员进行登记或核实身份时:
如有怀疑,可致电入境处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2824 1551)。
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
如怀疑任何人士涉及逾期逗留或聘用非法劳工等违反《入境条例》的罪行,可透过以下途径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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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电入境处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28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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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2824 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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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执法大楼14楼入境事务处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呼吁业界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物业安全与法治环境。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