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顺利完结 业界迎接全新物管世代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下设的三年过渡期顺利完结,物管业迎来朝优质化专业化发展的全新世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设的三年过渡期昨天届满。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条例》)规定,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由今天起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有效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而在持牌物管公司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同样须由今天起持有有效物管人牌照。
截至昨天,监管局已向全港超过740间物管公司发出牌照;至于物管从业员方面,监管局至今已发出超过14,0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占69%,临时牌照占31%。扣除同时持有正式及临时牌照或持有不同级别牌照的重复数目,已有近12,000名物管从业员持牌。
根据监管局的物管人牌照数据分析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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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牌照持有人比例相对较高,占60%,而女性则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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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持有人的平均年龄为45岁,最年轻为22岁,而最年长则为 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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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00人拥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其他则具副学士或文凭或以上学历或资历架构第4级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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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名经理级以下物管从业员申领物管人(第1级)牌照。

根据监管局掌握资料,现时已知于法例下须领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递交牌照申请并已全数成功获发牌。至于物管从业员领牌数目,与市场业界估计相约。
物管业发牌制度顺利落实过渡,令人热切期待未来物管公司和一众从业员致力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物管服务,达致市民安居乐业的最终目标。事实证明,发牌制度对推动业界朝专业化发展已产生积极作用,社会各界亦已加强认识及作出响应。现时社会上不同机构组织均以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和物管人牌照作为考虑聘用提供服务或专业认证的依据,而业主立案法团采购物管服务时亦以持有监管局发出牌照作为聘用的先决条件。

业主组织采购物管服务时应以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牌照作为聘用的先决条件。
物管业发牌制度得以成功顺利落实过渡,实有赖物管业界同心协力配合,以实际行动展示对物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持。我藉此机会代表监管局向一直支持和协助监管局履行法定职能的物管业界各持分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表示衷心谢意。展望未来,监管局会继续肩负起牵头和带动的重任,提升物管业界的专业水平地位及鼓励持续进修,推动业界可持续发展。
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顺利完结,业界对发牌制度反应积极正面,标志着香港物管业正式迎接相关物管公司及从业员持牌朝优质化专业化向前发展的全新物管世代来临,令人鼓舞,充满期盼。监管局会致力推动业界秉持「服务优质」、「行事持正」及「与时并进」三大核心价值,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
黄江天博士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