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準則

物業管理人牌照共分為兩級,為物業管理從業員及有意投身行業的人士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職業路徑:

  1.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除了須持有相關學士學位(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相關物業管理工作經驗外,亦必須擁有專業資格,屬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指明的級別、類別、組別或專業領域的會員
  2.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則須擁有副學士、文憑(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相關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年青人如有意投身行業,可修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在發牌制度下認可的指明物業管理或同等學歷課程,畢業後可藉此專業階梯入行從物業管理主任起步,然後逐步晉升為中、高級物業管理人員。

如缺乏物業管理工作經驗但擁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副學士學位、文憑或以上的學歷的畢業生,只要累積一年由一名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監督下工作的經驗,便合資格申請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若具有學士或以上的學位,或同等學歷的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累積足夠物業管理工作經驗,並成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認可指明的級別、類別、組別或專業領域的專業團體的會員,更可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申領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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