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活動/課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會根據「内容範疇」和「學習模式」兩項準則為市場上的培訓活動/課程作出分類及認可。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參與的培訓活動/課程只要符合上述兩項準則,其出席有關活動/課程的時數均會獲計劃接納為「認可參與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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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亦可參與計劃已預先認可的培訓活動/課程而獲取認可參與時數,當中包括: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為推動鼓勵物業管理業界人士持續進修,與時並進,一直與不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行業團體合作,舉辦涵蓋不同範疇的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以加強業界的物業管理知識和技能。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可藉參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活動/課程(包括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而在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獲取認可參與時數。

計劃每年會預先認可由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及指定物管公司組織舉辦的活動/課程,並會於計劃年度內不斷更新,以供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參與及累積認可參與時數。

由政府或公營機構舉辦的活動/課程,以及受教育局監管的教育機構舉辦或經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資歷認證的課程,在計劃下會獲自動認可而無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預先進行審批,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於參與及有關活動/課程後可直接於監管局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推出的電子紀錄系統作出記錄。

成為計劃認可的活動/課程

機構/團體/院校如定期為物業管理業界舉辦培訓活動/課程,歡迎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提出申請(電郵)認可相關活動/課程。成功獲認可的活動/課程會被收錄於電子紀錄系統的認可活動/課程名單選項中,以便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記錄其參與活動/課程的資料和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