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主要職能
此委員會主要負責處理有關《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所指的紀律事宜。委員會會進行其認為合適的聆訊、行使其認為適當的權力及作出任何其認為適當的命令。委員會亦會制訂指引及程序,確保處理紀律個案的一致性及公平性,並把有關作業方式不當的個案或投訴轉介其他委員會,以制定或修訂政策、操守守則或其他指引。
主席︰ | 黃栢欣女士 |
成員︰ | 梁文廣先生,榮譽勳章 |
吳光銘先生,榮譽勳章 | |
吳韻宜女士 | |
譚國榮先生 | |
譚領律先生,榮譽勳章 | |
甄韋喬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易志明議員,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 |
葉興國先生,銅紫荊星章,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
主要職能
此委員會主要負責就具長遠影響的策略事宜以及財政預算事務,向監管局提出建議。委員會亦負責協助監管局監督人力資源管理,以及檢討和核准編制架構、重組事宜、人力策劃和人力資源政策及程序的制訂事宜。在監管局成立初期,委員會獲授權處理並決定監管局的實務運作事宜,有關授權範圍並不會涉及監管局在《物管條例》下的法定職能。
主席︰ | 謝偉銓議員,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
成員︰ | 陳繼宇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周聯僑先生,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郭岳忠測量師,榮譽勳章 | |
吳韻宜女士 | |
譚國榮先生 | |
譚領律先生,榮譽勳章 | |
易志明議員,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 |
葉興國先生,銅紫荊星章,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
主要職能
- 行使及執行《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8、9、10及11條,以及附表4的第1及2條所列出的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的任何職能和權力;
- 設計和檢討申請表、牌照、物業管理人證、登記冊及其他有關牌照文件;
- 檢討持牌準則、申請費用、牌費,並向監管局提出建議;以及
- 制訂及檢討有關發牌事項的政策,並向監管局提出建議。
主席︰ | 許智文教授,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成員︰ | 陳恒鑌議員,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
陳繼宇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周聯僑先生,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吳光銘先生,榮譽勳章 | |
黃輝成先生,榮譽勳章 | |
甄韋喬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葉興國先生,銅紫荊星章,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 |
主要職能
此委員會負責協助監管局制定和檢討操守守則及作業守則,分別規管物管公司和物管從業員的專業操守及作業方式。如需進行資歷審核,委員會會協助監管局制定審核準則,以及執行審核工作。
主席︰ | 譚國榮先生 |
成員︰ | 許智文教授,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郭岳忠測量師,榮譽勳章 | |
黃輝成先生,榮譽勳章 | |
黃栢欣女士 | |
甄韋喬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 |
主要職能
為提升物業管理行業的專業水平,此委員會擔當與業界聯繫的重任,探討如何提升作業標準和服務質素。委員會亦會聯繫本地專上學院為從業員提供培訓,並會執行持續專業發展的規定。
主席︰ | 許智文教授,榮譽勳章 |
成員︰ | 陳恒鑌議員,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
陳繼宇博士,榮譽勳章,太平紳士 | |
郭岳忠測量師,榮譽勳章 | |
梁文廣先生,榮譽勳章 | |
吳光銘先生,榮譽勳章 | |
黃輝成先生,榮譽勳章 | |
黃栢欣女士 | |
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